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市天弘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上饶市天佑物流中心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北门街道天佑大道以北、庆丰路以西、浙赣铁路以南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2019-361102-47-03-025292 | ||||||||||||||||||
建筑面积 | 7787.39平方米 | 层次 | 四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约3957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约1725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 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上饶市天佑物流中心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公司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招标要求 | ||||||||||||||||||
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 投标人应提 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公司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公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年检合格,安全员需持有效C类安全考核证) ,所有人员不为同一人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 2.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3.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执行饶府发[2014]26号文件。 4.按饶信建字[2014]17号文规定,施工公司必须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考勤管理细则。 。 5.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八大员、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能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公司人员),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建造师因工作单位变更以证书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及八大员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且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注: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于阶段性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公司社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本项目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对于阶段性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外省投标人按其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 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对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公司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公司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省外进赣公司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中标公司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8.业绩要求:提供开标当月前近60个月内建筑面积7787.39m2或建安费1725万元及以上(达到80%即为符合)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同一工程业绩必须提供 3 种以上(含 3 种)能证明投标人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注:业绩必须提供业主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纸质打印页加盖公章),以便查询或业主单位实地考察,如未提供,造成不能准确及时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人所提交的施工业绩材料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房建市政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提供外省项目业绩的,应当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投标公司提供的公司业绩在所要求的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公司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文字证明材料无效)。】 9.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根据赣建办【2020】3号、赣建招【2020】2号文件精神,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严格执行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根据赣建招【2020】2号文要求:(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隔离期未满的;叁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二)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叁)自开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20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20年3月30日 | ||||||||||||||||||
获取方式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20年3月30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iangxi.gov.cn/dzjy/memberframe/FrameAll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方韩君 | 联系电话 | 15870929525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一式叁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的“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