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饶信招字【2020】第015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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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市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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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上饶市茶圣花园9号楼装饰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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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位于茶圣路以南、紫阳大道以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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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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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公司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统一项目代码:2018-361102-50-03-023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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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约36071㎡ | 层次 | 22 | 结构 | 框剪、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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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约10151.13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约42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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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基本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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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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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涵盖的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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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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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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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符合招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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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贰级;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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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专业:建筑工程和机电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投标单位分别对应提供)。 等级:一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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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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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内装工程中标金额或内装工程合同金额:公司业绩要求:投标公司必须提供近60个月内完成过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为3149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单项公共建筑室内装修项目业绩(不含商业地产业绩)和完成一个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金额88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智能化业绩可以联合体单位提供),达到80%即视为符合。需提供以下叁种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图纸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材料原件(必备)。业绩备注:见下方业绩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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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上传、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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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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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有效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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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本人有效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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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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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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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件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公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公司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八大员、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能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公司人员),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建造师因工作单位变更以证书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及八大员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且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注: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于阶段性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公司社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本项目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对于阶段性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外省投标人按其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 4、本项目投标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不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2015新标准)的两个独立法人公司,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单位必须以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方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由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限制,本项目投标以牵头方装饰工程施工方为牵头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如为联合体则由牵头方注册建造师担任。 6、本项目投标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一级和机电工程一级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投标单位分别对应提供)。 7、业绩备注:①竣工验收材料为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②网上中标公示金额应与施工合同金额相符;③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最终时间为准。④金额和面积要求必须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体现,其它证明材料无效。⑤业绩要求备注:业绩必须提供业主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纸质打印页加盖公章),以便查询或业主单位实地考察。投标人所提交的施工业绩材料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房建市政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提供外省项目业绩的,应当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投标公司提供的公司业绩在所要求的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公司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业绩网上查询结果必须与所提供材料原件一致,文字证明材料无效)。】业绩提供最多不超过两个。 8、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9、执行饶信建字【2014】17号文件,施工公司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10、附件: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③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④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⑤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管理人员和完成中标项目的其他技术标准。⑥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以公司不良记录行为记入相关信息平台)。 1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根据赣建办【2020】3号、赣建招【2020】2号文件精神,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严格执行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根据赣建招【2020】2号文要求:(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隔离期未满的;叁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二)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叁)自开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 12、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均按饶府厅字【2019】10号文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监督机构监督招标人约谈中标单位负责人,要求中标单位依法签订履约承诺书,对依法投标、不围标、不串标、不转包、不挂靠以及施工现场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投标承诺到岗履职等行为作出承诺,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约承诺书为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附件之一,与专用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建设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14、中标公司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1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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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小张 | 联系电话 | 13698000097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28日 (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申请地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0年5月8日 | 招标人: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0年5月8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经办人: 2020年5月9日 | |||||||||||||||||
注:1、本表一式四份,招标人二份、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的“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