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采购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1、 原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五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现变更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备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原采购文件第一章中第七条:
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8月14日15时00分
截止接收时间:2020年8月14日15时00分
现变更为: 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8月14日14时00分
截止接收时间:2020年8月14日15时00分
3、原采购文件第五章中的商务分中项目负责人:②担任过类似项目路面、桥梁、隧道项目负责人职务1 个以上的,每增加1 个项目加1 分,最多加4 分;(项目负责人必须要有相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在某项目上担任过以上职务)。③受省级政府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表彰的,得2 分。
现变更为:②担任过类似项目路面、桥梁、隧道项目负责人职务1 个以上的,每增加1 个项目加2分,最多加6 分;(项目负责人必须要有相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在某项目上担任过以上职务)。第③条取消。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中的商务分中其他主要人员:②检测分项负责人担任类似检测项目业绩1 个以上的,每增加1 个项目加1 分,最多加4分;(其他主要人员必须要有相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在某项目上担任过以上职务)。
③受省级政府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加1 分,最多加2 分。
现变更为:②检测分项负责人担任类似检测项目业绩1 个以上的,每增加1 个项目加2分,最多加6分;(其他主要人员必须要有相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在某项目上担任过以上职务)。第③条取消。
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变更!
采购单位:上饶市上武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纪仁挺 0793-5418823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位礼 1807994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