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饶信招字【2020】第073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中文字幕无码成人网站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洪迈路建设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北门街道上饶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东侧,起于叁清山大道,终点接现状吉阳路,南北走向。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2019-361102-48-03-025770 | ||||||||||||||||
建筑面积 | / | 层次 | / | 结构 | / | ||||||||||||
项目总投资 | 约980.82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6062439.52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基本到位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全部内容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洪迈路建设项目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公司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公司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叁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 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公司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需持有有效C类安全考核证)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380825.56元,要约价6062439.52元。 2、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对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公司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公司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公司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八大员、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能为本单位以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公司人员),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及八大员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且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注: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于阶段性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公司社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本项目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对于阶段性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外省投标人按其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 5、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执行饶府发[2019]10号文件。 6、执行饶信建字【2014】17号文件,施工公司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7、附件: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③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④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⑤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管理人员和完成中标项目的其他技术标准。⑥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以公司不良记录行为记入相关信息平台)。 8、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根据赣建办【2020】3号、赣建招【2020】2号文件精神,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严格执行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9、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10、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均按饶府厅字【2019】10号文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监督机构监督招标人约谈中标单位负责人或建造师,要求中标单位依法签订承诺书,对依法投标、不围标、不串标、不转包、不挂靠以及施工现场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投标承诺到岗履职等行为作出承诺,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约承诺书为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附件之一,与专用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凡资料文件弄虚作假或使用虚假公章的,经查实一律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17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2020年10月26日 | ||||||||||||||||
获取方式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获取资审文件 时间 | 2020年10月26日 | ||||||||||||||||
获取地址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联系人 | 缪丽娟 | 联系电话 | 13879398035 | ||||||||||||||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0年 月 日 | 招标人: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0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2020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