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玺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采购计划,对其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并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采购名称:2020年第一批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SRSXXSR-030#
1.3、采购单位:上饶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30%;货物交付并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合同价款的10%在整车交付满2年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付清。
1.6、采购需求:
招标编号/包号 | 每包名称 | 简要说明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总金额(万元) | 备注 |
SRSXXSR-030#-1(第一包) | 10.5米纯电动公交车(带电量:≥255kwh) | 详见招标文件 | 56辆辆 | 89.4642857142 | 5010.00 | 本预算为剔除国补、省补、市补资金(相关补贴资金以2020年10月11当日为基准日;如在合同交货期内,国补、省补、市补政策发生调整,采购人有权以中标价为基准价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
SRSXXSR-030#-2 (第二包) | 8.2米纯电动公交车(带电量:≥140kwh) | 详见招标文件 | 34辆 | 61.8823529411 | 2104.00 |
注: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预算总金额,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前叁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截图及投标人书面承诺函);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证明材料: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费的证明);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承诺函);
2.6、投标人拟投标车型必须已纳入国家发布的《车辆生产公司及产物公告》,同时保证拟投标车型投入使用后能顺利运营并办理相关手续;投标人须具备投标车型的《车辆检测报告书》;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11月04日至2020年11月10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9:00~11:30, 14:30~17:00时(北京时间)到上饶市玺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议的请于2020年11月20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4、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4.1、与采购人和釆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2、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3、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4.4、近3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因骗取国家新能源相关补贴及生产一致性问题等被国家工信部通报、处罚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报名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叁楼开标大厅。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04日至2020年11月10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9:00~11:30, 14:30~17:00时(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其他事项
7.1、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询问。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上饶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信州区城东片区上饶铁路站房以南一路1至3号1-4
联 系 人:童文标
联系电话:0793-80626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饶市玺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饶市庆丰路润丰城市广场B栋907
联 系 人:翁青
联系电话:1847016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