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明叔路北段(叁清山大道至天佑大道段)道路工程经饶发改投字【2016】36号批准建设,根据饶建发〔2020〕67号文件规定现决定对该工程的一审造价咨询服务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选定一审造价咨询服务公司。于2021年01月21日15:00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了随机抽取造价咨询公司活动,经资格审查后,中包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价 | 中包单位 |
1 | 上饶市明叔路北段(叁清山大道至天佑大道段)项目一审造价咨询服务 | 本项目一审造价咨询费暂定184292元(计取基本费用,另审减费按一审核减额(±5%以内部分)的50%计费,核减率在±5%以外的审减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无钢筋抽筋费用)。 | 浙江叁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公示时间:2021年01月26日至2021年01月28日。如有投诉,投诉人应当在公告截止时间前(2021年01月28日下午16:00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受理投诉:上饶市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07938915)。
招标单位:上饶市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年 01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