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声明)
(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声明)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投标人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
4、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叁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声明函)
现变更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叁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叁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开户行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声明函)
二、原招标文件中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26日”现变更为“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8:00分—2021年4月30日17:00分”
叁、原招标文件中“2021年4月27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中”现变更为“2021年4月30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中”
四、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2021年4月29日09:00分”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21年5月6日09:00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上饶市城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