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1105202102240201 招标编号:赣建饶高管建招字【2021】第17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市赣饶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站前一路延伸段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上饶市高铁经济试验区立体停车场西南侧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2020-361197-48-03-024051) | ||||||||||
建筑面积 | 6424㎡ | 层次 | / | 结构 | / | ||||||
项目总投资 | 10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43.193778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基本落实 | ||||||||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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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公司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招标要求 | ||||||||||
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公司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公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提供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市政工程类专业)。 | ||||||||||
关键岗位人员 | 提供拟派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年审合格的岗位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4431937.78元,要约价:4077391.19元。2、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八大员,以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满足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拟投入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招标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于阶段性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对于阶段性减免公司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执行,外省投标人按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根据《对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公司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进行信息登记入录且审核通过,并在“住建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公司(即本项目所拟派建造师、关键岗位人员等相关人员须与“住建云”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中一致,须在投标时附上查询网址步骤供评标专家查询,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5、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6、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公司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7、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8、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均按饶府厅字【2019】10号文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监督机构监督招标人约谈中标单位负责人或建造师,要求中标单位依法签订承诺书,对依法投标、不围标、不串标、不转包、不挂靠以及施工现场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投标承诺到岗履职等行为作出承诺,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约承诺书为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附件之一,与专用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凡资料文件弄虚作假或使用虚假公章的,经查实一律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处理。10、本项目执行饶府厅[2019]10号《对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办法(试行)》、饶府发[2019]13号文《上饶市人民政府对于印发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饶府发[2019]13号文规定,投标单位一年内累计二次报名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采取利诱、诋毁、恐吓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排挤或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的,应当列入“黑名单”范围。由代理机构做好统计,统计表送业主单位和监督机构。11、所有潜在的投标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和上饶市等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若相关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最新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必需将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的,需派人现场递交保函。14、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9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5月20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web/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1年5月20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web/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吴俊 | 联系电话 | 0793-8160598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1年5月19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1年5月19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1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