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ggz2022-202号
受委托,江西天润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7月18日9时30分,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叁楼公开拍卖(招租)“上饶市信州区绿苑安置小区、松山安置小区、交通枢纽中心等21间商铺招租”,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起拍价:
标的 | 编号 | 面积 (m²) | 起拍价 (元/首年) | 竞拍保证金(元) | 租期/ 免租期 |
1 | 绿苑安置小区西区6号 | 129.10 | 46500 | 50000 | 5年/ 2个月 |
绿苑安置小区西区7号 | |||||
2 | 绿苑安置小区北区7号 | 227.50 | 41000 | 40000 | 5年/ 2个月 |
绿苑安置小区北区8号 | |||||
绿苑安置小区北区9号 | |||||
绿苑安置小区北区10号 | |||||
绿苑安置小区北区11号 | |||||
绿苑安置小区北区12号 | |||||
3 | 绿苑安置小区东区48号 | 203.37 | 36600 | 40000 | 5年/ 2个月 |
绿苑安置小区东区49号 | |||||
绿苑安置小区东区50号 | |||||
4 | 绿苑安置小区东区44号 | 39.04 | 5600 | 10000 | 3年/ 1个月 |
5 | 松山安置小区3-1一楼 | 45.28 | 79900 | 80000 | 5年/ 2个月 |
松山安置小区3-1二楼 | 69.13 | ||||
松山安置小区3-2一楼 | 56.89 | ||||
松山安置小区3-2二楼 | 92.17 | ||||
松山安置小区3-3一楼 | 47.82 | ||||
松山安置小区3-3二楼 | 54.71 | ||||
松山安置小区3-4一楼 | 44.11 | ||||
松山安置小区3-4二楼 | 44.11 | ||||
6 | 综合交通枢纽中心一期Ⅱ二层商业12-1号 | 60 | 43200 | 40000 | 3年/ 3个月 |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转让,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叁、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饶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2]第077号、饶信评报字[2021]第01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
3. 1号、2号、3号、5号标的租期5年,2个月免租期;4号标的租期3年,1个月免租期;6号标的租期3年,3个月免租期,以上免租期均在租期内,自房屋交付时开始计算,前述租金优惠,招租方已充分考虑并已响应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因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出台的相关租金减免优惠政策,若租金减免优惠政策超过免租期,超出部分承租方可另行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享受相应租金减免,如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方须补交免租期的租金。
4.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1号-4号、6号标的按半年度支付租金,5号标的按季度支付租金,6个标的均需交纳等同于首年3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1号-3号、5号-6号标的还需交纳0.5万元装修保证金;承租人应在每一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金递增方式:每两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1号-5号标的无产证,6号有产证。
5.承租方在租期范围内不得擅自转租于他人;若在租约期内确有转租需求,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租,反之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无条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另须补交免租期的租金。
6.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在商铺内从事非法活动且不得经营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具体会在租赁合同中约定),须补交免租期的租金。
7.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保安、保洁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8.承租方不得对房产进行扩建,不得违章搭建;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9.承租方挂招牌、广告牌可与招租方商议,并遵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交纳相关费用。
10.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叁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11.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2.租约期满后,承租方若不再续租,必须在租约期满一个星期内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若承租方在租约期内因自身原因不再继续承租,承租方必须提前叁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招租方可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相关费用抵扣,承租方需向招租方支付未履行租赁期限全部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及原有配套设施。
13.承租方在竞得标的后,如有相关违约,招租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具体会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14.产权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支付。
15.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16.根据《对于有序恢复生活秩序的通告》[2022]第9号文第五条的规定,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证明,未提供的竞买人不能进入拍卖会场。
四、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五、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14日17时止自然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西天润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承租方,保证金抵作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03090000002468,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联系电话: 18170333042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00868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83号
江西天润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